【发稿时间 :2018-02-11 阅读次数:】
关于灌南县县政府、集中办公区监控系统智能化工程的
补充公告
现对灌南县县政府、集中办公区监控系统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 GNZFCG2018-014G)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中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五年。
现变更为:
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三年。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项第五部分集中办公区主出入口卡口抓拍系统设备清单第9项光纤租赁中的规格型号,3年线路租赁,电信专网,传输至公安局内网。(电信专网指的是电信通讯网,不能单一理解为某个运营商的概念)
现变更为:
3年线路租赁,通信专网,传输至公安局内网。
其他事项不变。
灌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