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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2023〕4号

连云港市灌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结果信息公告20234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320723-F-LWZC320723000202300001

二、项目名称:灌云县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 修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灌云路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美都新城40 102 商铺

法定代表人: 王闪电

被投诉人1: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

法定代表人:李康军

被投诉人2: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四、基本情况:

投诉内容:采购人及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内容的真实性。

投诉请求:依法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核查质疑答复内容的真实性。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政部令第94)第二十九条第()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灌云县财政局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