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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2023〕006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
信息公告〔202300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1号令)第八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投诉人关于“连云港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保公司经办”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320701J20230511010631的投诉做出的处理决定发布如下:

一、当事人

投诉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12号楼805室、817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庆松

被投诉人1: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联系人:王晋

相关供应商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1

相关供应商2: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2

相关供应商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26

相关供应商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北路48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连云港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保公司经办”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320701J20230511010631的投诉,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3710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投诉人认为:部分投标人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无效处理。

三、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