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连云港市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大浦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脱水减量服务 | 为加强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确保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对市区大浦污水处理厂所产含水率约为80%的污泥进行机械脱水,以实现污泥深度减量,中标单位承担除运输费用以外的污泥处置相关费用。 | 2800.0 | 2022年7月 | 否 | 否 | |
2 | 连云港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好氧堆肥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 | 为加强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确保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对市区污水处理厂所产含水率约为80%、60%、35%的污泥进行好氧堆肥资源化利用,以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处置,中标单位承担除运输费用以外的污泥处置相关费用。 | 2000.0 | 2022年7月 | 否 | 否 | |
3 | 连云港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蚯蚓养殖资源化处置服务 | 为加强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确保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对市区污水处理厂所产含水率约为80%、60%、35%的污泥进行蚯蚓养殖资源化利用,以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处置,中标单位承担除运输费用以外的污泥处置相关费用。 | 2000.0 | 2021年7月 | 否 | 否 | |
4 | 大浦方涵事故排口溢流应急整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服务 | 大浦方涵事故排口溢流应急整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服务项目(FMBR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为 一级A标准),排放标准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单位承担除电费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 | 150.0 | 2022年7月 | 否 | 否 | |
5 | 连云港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制砖处置服务 | 为加强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确保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对市区污水处理厂所产含水率80%、60%、35%的污泥进行建材利用,以制砖途径无害化处置,中标单位承担除运输费用以外的污泥处置相关费用。 | 2000.0 | 2022年7月 | 否 | 否 | |
6 | 连云港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 | 为加强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确保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对市区大浦、墟沟、南城、恒隆污水处理厂所产含水率约为80%的污泥进行蒸汽干化减量,中标单位承担除污水处理厂运至城南干化厂运输费用以外的污泥处置相关费用。 | 7800.0 | 2022年7月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