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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连云港市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大浦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脱水减量服务的合同在线签订的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701-J-2022090612456-1 

二、合同名称: 连云港市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大浦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脱水减量服务的合同在线签订 

三、项目编号: 320701-J-2022090612456-1 

四、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连云港市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大浦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脱水减量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64号 

联系方式: 0518-83086600 

供应商(乙方): 连云港永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大道17-1-506室 

联系方式: 189366652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连云港市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大浦污水处理厂污泥应急脱水减量服务(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将80%含水率的污泥,通过机械脱水至采购人要求的60%以下含水率,含水率未达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不支付污泥应急减量脱水服务费用。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258 

合同金额: 28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3年, 2023 年 1 月12 日至 2026 年 1 月12 日,连云港市市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属于服务采购,其设备、设施、运行、水、电等全成本均由服务方承担,脱水后污泥由市区各污水处理厂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妥善处置。项目服务周期原则上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根据污泥生产实际情况,采购方不设污泥处置保底量,受环保部门要求限制采购方可以随时能终止服务,通知方式为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 服务方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终止相关设施运营,并自行拆除设施设备,将场地恢复原貌。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付款金额以实际污泥处理量进行结算,超出预算金额按预算金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