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04 阅读次数:】
灌南县生态浮岛项目分别于2020年09月01日和2021年01月26日进行了两次采购招标,但因投标人只有三家且其中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致使两次采购均流标。鉴于该项目时间的紧迫性和再次采购造成的成本增加等原因,我单位于2021年02月02日对该项目的采购文件及评标结果进行了专家论证(论证结果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及专家组的论证意见,我单位拟与两次采购过程中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