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06 阅读次数:】
因第一次开标资格审查评审错误,依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重新组织评审,现评审意见如下:
江苏好徕斯肥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登记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予以废标。
评审专家:成英、王丽、徐同珊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