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6-04-27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0-BHXM-C2026-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搬迁改造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
1、单位工程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搬迁改造项目暖通清单中:一拖一空调项目特征修改为:“1、名称:一拖一空调机组(室内机为四面出风)2、规格:制冷10.0KW,制热11.2KW,3、安装形式:室内机吊顶安装,室外机外墙安装4、含配套铜管,支架”,以修改后的清单为准,详见附件清单; 2、单位工程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搬迁改造项目-电气清单中,补充增加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以修改后的清单为准,详见附件清单; 3、单位工程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搬迁改造项目-智能化清单中,分部分项清单车牌识别一体机、快速道闸、出入口控制终端、左边/右边道人行摆闸(1.2米可以通过电动车)、刷脸设备、遮阳帽等项目特征进行修改,以修改后的清单为准,详见附件清单;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第34页3.4 分包的一般约定修改为:/
2、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0.2.1 变更估价原则修改:“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3)清单中所列项目暂估价及材料暂估价由发包人确定品牌、规格,其价格执行合同付款条件下施工期的市场价(材料价格不下浮),由承包人采购,价格的确定方式由发包人及审计单位共同确认执行。”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0.4.1 第2种方式修改为: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委托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4、工程廉政合同中第2.发包人的义务修改为:“(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5、付款方式修改为:双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6-04-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26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116号润连制造中心1号楼2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36672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93667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