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1-30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做出部分修改,详见如下: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分的第2条人员配备中的第3项:项目组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评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得分。)变更为“项目组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得1分、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得1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得1分,满足以上要求得4分。每少1人或少1专业扣1分。(提供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评分依据,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分的第3条企业业绩: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实施的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的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变更为“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实施的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的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最多得15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2、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内的相关信息如与本答疑信息有冲突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连云港苍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