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8-20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委托,就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配电房地面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对原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配电房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2020073103336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12日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12、13和14的计量单位为“t”。
现更正为:
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12、13和14的计量单位为“根”。
2、原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10: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26日10:00:00(北京时间)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18-81589103
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868275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 424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