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4-15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就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20年3月27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采购公告,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2020031003028
首次公告日期:2020-3-27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澄清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C、投标文件的编写”中“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与“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C、投标文件的编写”中“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前后表述不一致,现澄清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3、其他事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 系 人:栗明
联系电话:0518-85681232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琦
联系电话:0518-85862316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