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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更正公告]关于一标段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采购及运维服务(三次)的更正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中心委托,就一标段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采购及运维服务(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9129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现应采购人要求,对原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一标段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采购及运维服务(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2019082701348

首次公告日期:2019129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一)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所投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在项目验收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车辆名称为监测车(环境监测车),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确保20191231前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上传

现更正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所投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在项目验收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车辆名称为监测车(环境监测车),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确保2020331前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上传

其他事项不变。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人:展卫红      联系电话:13851289902

联系地址:海州区海昌南路78

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518-8586828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2号楼401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