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9-25 阅读次数:】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9092301394)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二标段: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二)评标办法中商务分部分:
售后质量保证 10分 |
1、投标人提供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 优:5-8分,良:3-5分;一般:1-2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售后质量保证 10分 |
投标人提供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 优:7-10分,良:3-6分;一般:1-2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