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1-15 阅读次数:】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浊度仪等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1105003)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第七章评标办法中:
一、二、三、四、五标段综合评分法
售后服务(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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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响应时间、上门时间、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方案等):0-2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2、本地化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制造商认可证明: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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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费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范围、维修费用、更换配件折扣等):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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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和使用计划(包括人员安排合理性、管理机构健全程度、技术人员素质等内容):0-3分。 |
现变更为:
售后服务(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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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后服务措施(包括响应时间、上门时间、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方案等):0-2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2、本地化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制造商认可证明: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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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费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范围、维修费用、更换配件折扣等):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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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管理及人员配备情况和使用计划(包括人员安排合理性、管理机构健全程度、技术人员素质等内容):0-2分。 |
其他事项不变。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