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02 阅读次数:】
应采购人要求,关于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0524002)的招标文件里,针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七、投标与开标信息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的商务部分评分项,作如下调整:
一、投标邀请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4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孙思雨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现变更为: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4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孙思雨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二、商务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人获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省级一个得6分,市级一个得5分,最高得16分;(原件现场备查)
现变更为:
(1)投标人获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省级及以上一个得6分,市级一个得5分,最高得16分;(原件现场备查)
(二)原招标文件中:
(2)具有本市高校安全秩序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原件现场备查)
现变更为:
(2)具有高校安全秩序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50(含)万元以上的,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原件现场备查)
三、其他事项不变。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