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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新海实验中学景观绿化改造工程的补充公告

关于新海实验中学景观绿化改造工程的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20171204001

 

招标文件第一章,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8.2 资格审查文件:“(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原件备查)”删除。

特此说明。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