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22 阅读次数:】
关于新海实验中学景观绿化改造工程的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20171204001)
招标文件第一章,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8.2 资格审查文件:“(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原件备查)”删除。
特此说明。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