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补充公告2
【发稿时间 :2017-12-14 阅读次数:】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补充公告2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第15页“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三评标办法:(二)评分标准:标段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标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占30分,技术占50分,商务占20分。”修改为“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标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占20分,技术占50分,商务占30分。”
特此说明。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