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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补充公告2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补充公告2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第15页“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三评标办法:(二)评分标准:标段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标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占30分,技术占50分,商务占20分。”修改为“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标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占20分,技术占50分,商务占30分。”

特此说明。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