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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徐圩新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项目(二次)的补充公告

关于徐圩新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项目(二次)的补充公告

现应采购人要求,关于徐圩新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项目(二次)磋商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更改内容一:

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

3.1交货期:201710月底前完成磋商文件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更改为:

3.1交货期:201711月底前完成磋商文件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更改内容二: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

(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得分

1

项目实施方案 (35分)

1、项目实施方案的整体思路10分;

2、项目实施方案中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的透彻性、充分性及具体性、可行性15分;

3、项目实施方案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10分。

以上三项评委根据磋商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对比打分,本部分最低0分,最高35

 

5

企业能力及服务(15

1、在本地涉及过交通规划类或有关项目的,得10分;

2、在江苏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得10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房屋购买(租赁)合同、人员名单、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证明资料)

 

更改为: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得分

1

项目实施方案 (30分)

1、项目实施方案的整体思路10分;

2、项目实施方案中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的透彻性、充分性及具体性、可行性10分;

3、项目实施方案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10分。

以上三项评委根据磋商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对比打分,本部分最低0分,最高30

 

5

企业能力及服务(20

1、在本地涉及过交通规划类或有关项目的,得10分;

2、在江苏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得10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房屋购买(租赁)合同、人员名单、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