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15 阅读次数:】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南县教育局委托就其灌南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心理咨询室办公设备采购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NZFCG2017-050J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做无效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供货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0天内完成(按照甲方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心理咨询室建议品牌(或不低于此品牌)为:上海惠诚、长沙灵心、福州百应。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4、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5、投标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3年质保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制造商提交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
7、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投标报名表”(附件1.)的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一张即可)、资料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分到2017年12月 19日下午15:00-17:00之间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16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14:30 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 时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有效以转账或汇款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退还保证金仅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南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耀峰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13851259656 联系电话:14762656710
日期:2017年12月15日
附件1: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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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灌南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心理咨询室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7-050J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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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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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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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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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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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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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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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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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分 |
项 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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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此处需注明投标单位的汇款账号、汇款银行等资料,方便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盖章: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7年12月19日17:00分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交到代理公司报名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及缴纳费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