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0-27 阅读次数:】
沼渣、沼液运输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灌南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委托就其沼渣、沼液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沼渣、沼液运输车二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7-082G-2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95.5万元,共7台。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参数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4、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等原件,以备查验。未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新的证书与旧的证书都作为有效证件。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共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报名应携带资料并加盖公章至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收据结算)。
3、特别提醒:本次报名不接受网络及邮寄方式,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并审核。 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14:3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00 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0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18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银行电话:0518-83839005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联系电话0518-80923368 )
备注:请把保证金银行回单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以便确认。
九、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低于成本的除外)。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南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
联系人:嵇先生
联系电话:13951490353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750518268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