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0-23 阅读次数:】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其灌南县机关文印中心承包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1、行政中心机关文印办公场所(位于灌南县县政府办公大楼一层西侧0120和0122室,面积100㎡左右),承包期为三年。
2、本项目最低限价为年承包费10万元,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付清第一年承包款项,第二、三年承包款按合同约定期限上缴。
4、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6、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从事印刷、广告业务相关资质、企业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4名以上从事印刷与广告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以备查验。未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0月31日17:00以前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标,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自行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日9:00 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9:30 时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9: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银行电话:0518-83839005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并到帐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自行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
九、评、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谈判小组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75575637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923377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机关文印中心承包权招标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7-046J |
投标单位名称 |
| 所投标段 | 无 |
投标单位地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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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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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传真 | ||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7年 10月31日17:00之前将保证金银行入账单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