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0-23 阅读次数:】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索膜结构非机动车车棚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索膜结构非机动车车棚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7-042J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非机动车棚索膜结构包含索膜、钢架结构、基础(含预埋件)等,采购最高限价3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膜结构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内容;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备查验。未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新的证书与旧的证书都作为有效证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9月18日17:00以前扫描后发送到邮箱(xuax@jcec.cn)或送达至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76号)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76号)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自行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栏(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00 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 时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四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四楼开标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6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银行电话:0518-83839005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9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并到帐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自行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67525148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8961377216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索膜结构非机动车车棚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7-042J |
投标单位名称 |
| 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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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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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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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7年9月18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xuax@jcec.cn)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