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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单位委托,对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7-068G-3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壹个标段,最高限价:1003021元。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人民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必须为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3. 所投服装具有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递交至代理机构。2017年9月18日17:00以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16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30日9: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30日9:30分。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电话:0518-83839005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7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王罡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

    真:0518-85739156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

2、采购人: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151200200

    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城市管理局

公告日期:2017年9月12日

附件一:

    

日期:       

项目名称

灌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8日17:00前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

     1、投标人在2017年9月18日17:00点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