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9-18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23-JSPR-X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7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3-JSPR-X2024-0003
项目名称: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2.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38.000000万元;采购包3:27.000000万元;采购包4:20.000000万元;采购包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报价时按单价填报,总价固定不变,具体数量视报价而定) 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一:秧盘,参数:全新料PVC秧盘,软盘高度25mm,口径长度580mm,口径宽度280mm,底孔个数300-400个,单片质量50克(正负1克),颜色无色透明,长方形,四角方正,盘面平整,韧性好,无皱折、无扭曲、无残缺、无残痕等现象,单价最高限价:0.58元/张(供应商提交响应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二:48%苯甲·嘧菌酯悬浮剂:包装规格:20克×400袋/箱,单价最高限价:31万元/吨(供应商提交响应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三:25%阿维·茚虫威悬浮剂:包装规格:8克×500袋/箱,单价最高限价:53.75万元/吨(供应商提交响应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四:水稻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参数:N+P2O5+K2O≥60%;13-7-40,含锌、硼2种微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0.2%;包装规格:500g/袋,单价最高限价:3.6万元/吨(供应商提交响应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五:水稻试验用肥料,参数:Si≥10%,Na≤12%,水不溶物≤5%,颗粒状,包装规格:250g/袋,单价最高限价:5.4万元/吨(供应商提交响应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及招标代理费等其它相关服务,中标后费用不再另行增加,请供应商综合考虑。供应商负责产品的上下力费、分发、技术服务、质量检验、第三方核查等伴随服务,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注: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5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则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二、采购包三采购包四、采购包五的成交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以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五顺序依次进行。
采购需求:
2023年灌云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7日内完成交货(按使用地不同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包一: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2.采购包二、采购包三: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3.采购包四、采购包五: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已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登记或备案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询价小组报告)。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9-2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时间:2024-09-2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不见面开标五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2.本询价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灌云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灌云县伊山中路257号
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0518-80539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阳光景都19-205
联系人:冯潇
联系电话:0518-88860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潇
电话:0518-88860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