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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采购公告]关于原县恒华化工收储地块出让剩余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采购公告

                原县恒华化工收储地块出让剩余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恒华化工收储地块出让剩余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 08  24 10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县恒华化工收储地块出让剩余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3000061

预算金额:14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土壤、 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江苏省2022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土治办[202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原灌云县恒华化工有限公司剩余地块参照高风险历史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服务期限:1年;

编制周期:采购人提出编制需求后45日内完成项目评审稿编制,专家评审完成后15日修改完成,具备国家系统地块备案要求的条件;

质量要求: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深度要求,若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管理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具备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家评审会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02日至2023 08月09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  08  24  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  08  24 10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3  0824  10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灌云县伊山镇小鸭河路299号

联系方式0518-88857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汉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众兴华庭商住楼三楼

联系方式:17314141435 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主任

     话:0518-88857760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采购)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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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雪 签于 2023/08/02 16: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