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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采购公告]关于灌云县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的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灌云县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81710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3000047;

 预算金额:9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一套平板火化炉及尾气处理设备及不锈钢尾气处理设备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或供货期:接采购人通知90日内供货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质保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727日至20238 3 (北京时间)

地点:请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817 10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817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代理咨询费用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灌云县殡仪馆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系电话:0518-88812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联系电话: 0518-8116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8-88812492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 CA 业务已被国信 CA 承接, 现将本市认可的 2 家 CA 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

CFCA

国信 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投标文件获取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 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 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 18505182641。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0518-85861319

注: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采购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和5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胡红艳 签于 2023/07/27 18: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