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08 阅读次数:】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设计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czj.lyg.gov.cn/lygzfc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3 月 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320723-F-GYZFCG202101041-1
项目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设计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采购需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定位为江苏省化工集中区之一,同时规划调整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为更好地发挥化工集中区和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的功能定位,编制《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园区未来的发展,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 月20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021年3月5 日10:00:00(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单位须交纳综合服务费,参照苏价服【2017】177号文和连价服【2017】126号文。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地 址: 灌云县燕尾港镇临港产业区新区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1595149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联系方式: 陈剑 19901525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侍作波
电 话: 15951496996
九、招标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 0518-85861319。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窗口。
九、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资料】中。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因本次采购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控工作可能会造成本次招标工作的延期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变更或修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中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