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0-18 阅读次数:】
灌云县伊山镇中大街商业步行街房产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GYZFCG201810013
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灌云县伊山镇中大街金海湾商业步行街第七幢H2-01室对外公开招租,建筑面积650.60㎡,房权证号:灌房权伊山字第00058773,土地证号:灌国用2014第1326号,欢迎广大经营户参与竞租。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次招标事宜。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伊山镇中大街商业步行街房产招租项目
二、招租方: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租赁期:暂定3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分年度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每年于当年度租赁费用到期前15个工作日一次性缴纳次年费用)。第一年、第二年的租金均为中标金额,第三年租金在中标金额基础上增长10%。
五、适用范围:文体、电子、超市、宾馆等(谢绝开饭店)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4日下午15:00开标
(二)开标地点:灌云县南京西路恒驰大厦9楼多功能室
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账 号: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0月24日15:00分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视为弃权处理。
(2)各投标单位及个人如需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0518—88885209
(3)保证金,未中标者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者合同备案后退还。
投标方必须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弃权。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及签约要求:
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起报价为一年租金11.84万元,递增金额不限,若最高报价相同,则最高相同报价者进行第二轮报价,价高者中标。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综合服务费(1050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及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即中标价的1.5%计取),报价少于起步价的作为废标。
九、报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于开标现场报价,密封递交。
十、有关要求:
意向竞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独立的自然人,在参加投标时出具以下资料:
(1)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直接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缴纳保证金底单。
提供以上共3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独立的自然人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独立自然人的身份证;
②缴纳保证金底单。
提供以上共2项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意向竞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严禁转租;
(3)若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中标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工
联系电话:18936662680
地址:灌云县恒驰大厦6楼资产部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15991881/0518-85591613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2018年10月18日
灌云县伊山镇中大街商业步行街房产招租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单
经慎重考虑,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年,承租本次招标房产从事经营活动,本公司(本人)已知晓本次招标事项,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决无反悔,决不转租。否则愿意承担履约保证金被没收的责任。
投标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按一年租期进行报价。
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拟)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灌云县伊山镇中大街商业步行街房产招租项目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