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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侍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居家养老服务购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侍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居家养老服务购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1808017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灌云县民政局委托,对 侍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居家养老服务购买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侍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居家养老服务购买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2、采购预算:本项目招标运营管理总费用限定50万的上限,超过50万元的作废标处理。运营管理总费用主要用于中标方负责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系统软件的投入、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保洁及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

3、采购服务期:二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侍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居家养老服务购买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养老服务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且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以能够反映年检信息的登记证书为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3、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在行业内具备8年及以上的从业经验,以营业执照企业成立日期开始计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必查)且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与县(市、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签订过的政府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运营及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位,并提供合同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7、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与县(市、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签订过的政府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运营及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位,并提供合同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号: 467671153096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中标方及投资项目到位的前提下,向中标方支付本年度合同价的30%,运营6个月后,再向中标方支付本年度合同价的40%,每年度结束前十日给付余下30%的费用。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8月29日9:30时整。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九、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季尧    联系电话:13851226758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61392577           

                     询价人(盖章):灌云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8  21

 

 

 

 

 

 


附件1:

 

 

灌云县                     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附件3:报价书格式

致: 灌云县******        (询价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2. 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供货,并在       天内供完。

5.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

   

致: 灌云县*******  (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 保证金电汇底单

  6. 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7. 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里。

     

     

     

     

     

     

     

     

     

     

     

     

     

    询价清单及采购物品的详细要求和说明。

    以下采购方(甲方)、中标方(乙方)会以甲方和乙方相称。

一、项目简介

连云港市灌云县民政局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对侍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试点服务招标,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及居家养老服务购买项目,投标人必须保证除了负责承接灌云县侍庄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工作,并为辖区内政府托底保障和自愿自费服务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线上服务,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招标运营管理总费用限定50万的上限,超过50万元的作废标处理。运营管理总费用主要用于中标方负责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系统软件的投入、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保洁及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

三、初步服务对象

(一)政府发放服务补贴人员。

6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

7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且生活半自理(介助)老人

8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老年人

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生活半自理(介助)“三无”老人

⑤其他政府另行规定的60周岁以上老人。

 (二)自愿自费60周岁以上老人。

补贴标准以县民政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服务平台

投标本项目需自带系统,日常工作需接受灌云县民政局监管,对灌云县民政局开放政务端口实现监管。

五、服务期限

二年。但每年须经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客户满意率需高于85%,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自动延续下一年,低于此标准的招标人有权不予续期。

六、服务内容

  1. 居家安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工作

    1、中标者负责站点的室内升级工作,包含内部功能室改造以及环创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

    2、中标者需自带管理系统,负责站点内部管理工作

3、中标方需认真履行招标方委托的服务项目,执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组织老年人在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日常活动,为辖区内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半径原则上以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可以根据服务能力适当延伸。且服务能力最少能满足为300名老人服务为基础。

4、中标方在试点街道至少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2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录用、培训和解聘等工作,并对其出勤、考核、监督、奖惩、工资发放等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人员的薪资及相应社会保险等,由乙方承担。

5、中标方负责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保洁及人员经费等支出。

6、中标方服务工作要做到管理有规范、服务有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要公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每周服务有安排并公示,老人满意度不低于85%

7、中标方在服务期间要确保老人及场所运行安全,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招标方。同时,须积极采取防止事态继续扩大、恶化等措施。若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8、中标方需每季度向招标方提供书面工作报告一份。

(二)居家养老基础服务

1、社区居家养老的系统建设要求(中标方需自带养老服务系统)

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化、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养老资源分配最优化,通过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逐级建立涵盖居家、社区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社会公共服务信息、社会化服务网点信息以及第三方企业服务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系统功能

拟建灌云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应由业务管理模块、信息管理模块、结算管理模块、评价反馈模块、手机APP模块共五大功能模块组成。不同用户实现单点登录,权限统一管理,同时针对不同应用主题的特征应用在统一系统的框架下实现分别开发和使用。

1)业务管理模块

1. 紧急救助

紧急救助包含平台收到老年人SOS紧急救助、智能设备发出的异常讯号后,设备、平台自动报警通知老人亲属、社区服务站、服务运营商。通知方式包含短信、电话等方式。

2. 生活求助

老人可通过一键紧急呼叫器、老人机、智能健康手表、智能手机等智能穿戴设备拨打拨打特定统一的生活服务热线,通过中心派发服务单为老人提供相应服务。

3.工单管理

具备完善和实用的电子工单功能,可实现对服务需求的接受、派送、回访等闭环式管理。针对已购买政府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地区,要实现对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时长、服务结果等通过指纹采集(脸谱认定)方式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和对服务结果进行评估,形成服务台账。

4.电子管理

可以生成电子养老券,并对电子养老券的生成、发放、回收进行全程监控以及生成报表;可自动统计助餐、助洁、助急情况和开展第三方监管。

5.业务管理

实现对敬老活动、老人迁出去世以及老年人手机终端的管理,可实现终端的发放、定位的开通与管理等。

2)信息管理模块

客户基础数据

记录老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爱好特长、健康信息、亲属信息等资料,上述信息在来电弹屏时均可显示、调用,方便坐席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以及用于数据分析。

加盟商基础数据

吸纳的社会上各类服务单位(包括:家政企业、卫生医疗保健单位、餐饮洗浴等)实行分类管理。上述信息在来电弹屏时均可显示、调用,方便坐席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以及用于数据分析。

社会团体基础数据管理

记录社会团体及义工组织、自愿者等详细信息,评估加盟企业和义工的服务数量和质量;采集服务信息;建立义工的特长、服务时间、服务区域等信息方案,用于向老人提供服务时的调度。

3)结算管理模块

居家养老服务收费可以通过居家养老平台系统进行统一收费和结算:

(1)通过智能手机APP支付费用到平台结算系统;

(2)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费用到平台结算系统;

(3)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费用到平台结算系统;

(4)平台结算系统每天进行收费明细的汇总和分类,编制费用报表;

(5)在服务反馈合格后,平台计算系统根据约定的周期将费用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商家,提供服务的商家不能从客户处直接收取现金;

(6)提供结算系统的查询、分类报表、趋势、支付、结账等多种功能。

4)评价反馈模块

评价反馈管理系统是主要用于对服务的评价反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服务结果的展示和判定,作为付费给服务提供商的依据:

(1)按照规范要求,通过手机拍照对实地交付的货物,获得后台审核通过,作为服务完成评价;

(2)通过电话回访服务接受人,进行录音,确认服务符合约定要求,作为服务完成评价;

(3)客户通过智能手机APP或者电脑评价客户端进行服务评价反馈,作为服务完成评价;

(4)对服务评价反馈结果进行收集、汇总和排名,定期进行分类分析,找出可以完善服务的优化措施和对服务提供商的综合评价;

(5)对服务反馈评价一直优秀的服务提供商,给予表扬、提升服务星级和政策性优惠;

(6)对服务反馈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提供商进行服务改进要求、降低服务星级或者终止合作。

5)手机APP模块(APP接入)

客户端APP

主动关怀:通过短信或者手机APP应用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人、空巢老人,提供用药提醒、生日祝福、保健养生、天气预报、政策法规、文娱活动等主动关怀功能;

快捷操作:帮助老年人设置快捷键,如亲情号码、SOS号码等,免去老人操作手机的麻烦;

亲属互动:通过APP,子女或其他亲属既可以发送吃药提醒、运动提醒、睡眠提醒等功能。又可以利用老人住所的监控设备,进行老人的脉搏监测、运动卡路里能耗统计、作息判断展示、活动范围监护等。

手机派单:用户可根据需求,使用APP进行下单、支付、跟踪、评价等。

服务端APP

服务人员可通过APP接单,记录并上传服务前、中、后的现场照片,提供语音评价功能。

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平台可以随时定位服务人员的位置,在平台收到工单后,以就近原则、及时的派发工单。

(三)线下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顺利推进和提高服务的运营效率和质量,政府所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可自主选择并享所指定的服务套餐,服务套餐包含助餐、助洁、助行等服务内容,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1、服务对象:政府指定的购买服务的老年人

2、服务费用:

所有上门服务的对象享受每月每人80元的费用标准,包含2个工时,120分钟,以及10元的私人医生服务和20元的健康管理服务套餐组合,每月中标方安排服务团队至少上门服务1次,至多2次。根据实际服务量计算费用,超出部分由老人自理。

3、服务套餐内容:

投标人要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对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运用市场化方式开展有偿服务。

服务套餐

服务内容

工时

备  注

助洁套餐(居家整理)

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30分钟)

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30分钟)

3、代购、代办。(60分钟)

4、居室整理(60分钟)

5、衣物洗涤(60分钟)

6、拖洗地面(60分钟)

120分钟

居家整理包括整理卧室、卫生间、厨房。

助洁套餐(个人护理)

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30分钟)

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30分钟)

3、代购、代办。(60分钟)

4、洗头,简单理发。(约60分钟)

5、洗脚剪指甲(约30分钟)

6、拖洗地面(60分钟)

120分钟

个人护理包括洗头、洗脚、修面等

助行套餐

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30分钟)

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30分钟)

3、代购、代办(60分钟)

4、陪同外出(120分钟)

5、陪同就医(约120分钟)

120分钟

陪同外出包括散步、购物、就医(有条件)、办事等。

助医套餐

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30分钟)

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30分钟)

3、代购、代办(60分钟)

4、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更新健康数据(约30分钟)

5、健康咨询服务(约30分钟)

 

健康咨询服务包含常见急症处理建议、日常疾病预防和治疗建议、季节病的预防与治疗建议和康复建议

 

换季套餐

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30分钟)

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

3、代购、代办。(60分钟)

4、翻晒(60分钟)

5、更换床上用品(60分钟)

6、床品洗涤(60分钟)

7、拖洗地面(60分钟)

120分钟

1、翻晒包括翻晒被褥,枕头,毛毯等;

2、更换床上用品、床品洗涤包括换洗床单,枕套,被套,床罩等。

 

心灵慰藉套餐

1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30分钟)

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约30分钟)

3、代购、代办。(60分钟)

4、主动关爱、日常问候(约30分钟)

5、日常陪聊、探寻老年人内心世界(约120分钟)

120分钟

 

定制套餐

1、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30分钟)

2、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30分钟)

3、代购、代办。(60分钟)

4、用户临时安排的特殊需求。(约120分钟)

120分钟

1、用户临时组合以上内容的服务项目;

2、特殊服务项目含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

 

4、服务标准

实体服务套餐中的服务内容由中标人与老人沟通后,由老人自行选择后形成书面服务需求工单,服务对象可重复选择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的执行标准见《服务标准》 

类别

项目

服务标准

家务整理

1.开窗通风,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2.按需晾晒(棉被毛毯等)、更换床上四件套;

3.老人习惯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扫地拖地

1.由内而外清扫地面,处理垃圾不扬尘

2.拖洗地面至清洁无污,并通风保持地面干燥,防止老人滑倒;

3.拖地时拖把横向(左右)摆动。

衣物洗涤

1.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

2.洗涤前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及是否遗留贵重物品并告知老人或家属

3.贵重衣物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

打扫居室

1.打扫居室卫生,保持客厅、卧室、厨卫整洁;

2.保持居室整洁美观、目测无尘、空气清新无异味;

3.保洁用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及卫生

4.打扫过程中,如遇货币和贵重物品,则应提醒用户妥善保管

洗脚剪指甲

1.泡脚,洗脚,剪指甲,保持指(趾)甲整洁、无异味。

清洁物具

1.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

上门理发

1.简单理发修面、挖耳注意安全,做到老人容貌整洁。

 

陪同外出

外出注意途中安全

徒步助行服务一般在老人住宅小区,最远不超过2km范围;

3.使用助行器具应按助行器具使用说明进行规范操作

代办服务

1.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日常生活事务,及时办理;

2.代办前后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并妥善保管好。

陪同购物

1.一般选择老人住宅小区周边购物场所,最远不超过2km范围;

2.途中应注意老人行走安全

3.使用助行器具,应按助行器具使用说明进行规范操作。

代购物品

1.代购日常生活用品,及时办理;

2.代购前后当面清点钱物、单据等妥善保管好

3.代购物品不得使用服务卡。

起居服务

1.协助穿脱衣服、如厕,衣物整理有序;

2.洗漱(刷牙、洗脸、洗脚等)

3.穿衣冷暖适度、保持整洁;

4.定时为卧床老人翻身,做到无褥疮

代购药品

1.购前后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

2.购药品的范围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

3.购药品除老人特别要求外,选择老人居住所在地对应的社区医疗机构或正规药店;

陪同就医

1.注意老人途中安全

2.就医后及时向老人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医疗保健

1.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讲座等方式为老人提供预防保健、养生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督促老人按时服药,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

精神慰藉

读书读报,耐心倾听,与老人进行谈心、交流尊重并保护老人隐私。

心理咨询

1.由专业、有资质的人员实施;

2.观察老人的情绪变化掌握老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人心理状态。

法律援助

1.由专业、有资质的人员实施;

2.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

3.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老人需要进行免费、公益、低偿的服务。

5、其他未列入目录的养老服务,以不得高于市场价为原则,且服务商和接受服务老人双方同意为准。

6、对于确因老人和实际情况的需要,甲乙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签订服务内容。
附件6

一、评标办法:

1、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4、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5、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异议及质疑

(一)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六、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