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21 阅读次数:】
灌云县大数据联合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云县公安局委托,就灌云县大数据联合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灌云县大数据联合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YZFCG201808008
3、预算金额:330.3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灌云县大数据联合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相关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方案》。
2、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京路88号恒驰大厦9楼)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带投标报名表(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装订成册)。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拟定于2018年9月13日09:30分,于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公开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9月13日9:30前到达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确认为准,逾期视按放弃投标权利处理。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室自行换取(换取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电汇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收款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 467671153096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联系人: 朱亚娟 电话0518-88885209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采购单位:灌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王警官
联系电话:18761331122
联系地址:灌云县东王集镇长安大道东
2、招标代理公司: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7524367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018年8月21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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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灌云县大数据联合指挥中心大屏设备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GYZFCG201808008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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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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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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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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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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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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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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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28日17:00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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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2018年8月28日 17:00前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