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5-29 阅读次数:】
灌云县2016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结算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1805025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灌云县2016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结算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2016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结算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
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及采购清单。
本次询价预算基本费用为17.48万元,其中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为13.28万元,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费用为4.20万元;效益收费,其中项目结算核减额按县文件规定支付,核增额不支付费用,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为完成本结算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工作、代理费、场地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30日内完成。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2月-2018年4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8.投标人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
9.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且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审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4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467671153096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工作完成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咨询费用。(无息)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15时00 分。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九、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文”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45122059
招标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176706
采购人(盖章):灌云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灌云县2016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结算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 加 (招标人名称)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价书
致:灌云县环境保护局(询价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大写: 小写:
2.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供货,并在 天内完成。
4.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
致:灌云县环境保护局(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
附件6: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查)
3、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备查)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9、投标人需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原件)
10、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且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审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里,且需要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件7:
一、项目概况
1、覆盖拉网项目涉及龙苴镇、同兴镇2个建制乡镇14个行政村,获得中央、省级资金1120万元。主要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管网、三格式化粪池及垃圾处理项目。
2、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交通费、差旅费、文本打印费、资料增加成本费、规划论证会务费、技术审查费、风险费、验收费、招标代理费。场地交易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直至提交最终成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投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中标后中标价格不予调整,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3.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为本项目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时限管理和其他利于招标人的服务承诺,各类清单完整清晰,实施保障措施周密,设计合理)。
4.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资料和必要的附件材料附后,便于评审(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书等复印件)。
5.本项目成立验收小组,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6. 凡为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企业,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任务内容
完成灌云县2016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结算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
三、时间和成果要求
1、时间要求
交付周期为:在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灌云县2016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结算审计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核查。
2、成果要求
提供审计报告
提供项目完成情况核查报告
a:项目建设与方案(或变更批复)是否一致;
b:核查要点完成情况(要求项目资料装订成册);
c:存在问题。
四、项目范围
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同兴镇辖区境内
五、农村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审核要点
一、资料方面
1、审查试点工程完成情况
(1)试点项目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一览表(将同一村庄计划实施、投资内容和实际实施投资、投资进行对比,并说明其中变化原因)。
(2)当年设施方案及方案变更、优化、调整申请、批复。
(3)治污工艺及技术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
2、工程资料审查
(1)工程前期资料(项目可研、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及相关批复文件)。
(2)工程设计资料(工程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工程变更资料等)。
(3)工程招投标资料(项目公告、招投标文件、评标记录、中标记录、中标通知、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政府采购资料(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评标结果、中标结果、采购合同等)。
(5)工程施工资料(工程开工后所有报验资料含工序报验、材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工程签证资料、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照片、竣工验收图纸等,按时间先后整理、签字及资料要素齐全,竣工图纸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纸是否检查井逐个编号及登记情况)。
(6)设施验收及调试资料(设备调试、生物培养、水质检测报告、管道闭水试验资料等)。
(7)运行及维护管理资料(现场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台账、处理设施的操作与运行维护规程等)。
(8)工程及审计资料(工程竣工结算书、审计文件等)。
(9)监理资料(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工程决算审核意见、合同变更情况、监理工作总结等)。
(10)有关声像及电子资料。
(11)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及环保宣传教育资料。
二、现场方面
1、污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状况(建设质量、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80%、实际处理与设计处理规模是否基本一致、设施维护情况、垃圾中转站运行资料包含台账、消毒、渗滤液处置等)。
2、污水设施进、出水情况及处理效果。
3、电表或流量计安装及读数情况。
4、接管项目是否合理、提升泵站设置与运行情况。
5、台账记录情况(要素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及时)。
6、污水收集及管道施工情况(入户支管及污水干管是否到位、管道排水是否畅通、检查井内管道连接及污水收集情况等)。
7、雨、污水分流情况。
8、标志牌设置情况、检查井井盖有无编号及完好情况、垃圾房、垃圾车标识等。
9、湿地植物生长情况。
10、垃圾转运车及垃圾房配置情况(关注周围卫生)。
11、工程质量观感情况。
12、村容村貌情况(试点村庄明显改善)。
三、资金管理及财务资料
1、是否有整治资金不能列支的事项。
2、是否有多头申报、弄虚作假、套取整治专项资金。
3、项目款拨付情况。
4、项目配套资金情况。
5、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附表:三格式化粪池基本情况表
镇(乡) 村 组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人数 |
|
经纬度 |
|
容积 |
|
砖混 |
|
砼制 |
|
是否与管网连接 |
|
附件8:
一、评标办法:
1、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4、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5、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无条件退还。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六、异议及质疑
(一)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