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5-14 阅读次数:】
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工程审计机构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1805009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灌云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委托,对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工程审计机构(包括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服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工程审计机构(包括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附件及询价采购需求。本次审计询价(包括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服务)招标控制价取费费率为0.34%,取费基数最终为施工结算价。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
5、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2月—2018年4月);
6、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农业综合
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财务审计工作(提供工程审计合同、审计报告、审定单原件1份,以及项目财务审计合同、审计报告原件1份)。
7、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467671153096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工作完成后,经上级主管业务单位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如有未完成工作内容按完成内容的工作量拨付。
六、询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2日10时0分。
七、询价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中标单位须缴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九、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进行下浮计取,费用由中标人于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支付。上述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盖章):
采购单位联系人: 徐巍 联系电话:15161314478
代理机构联系人: 夏工 联系电话:15151263699
2018年5月 14 日
附件1:
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工程审计机构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 灌云县****** (询价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费率如下:
2. 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 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后立即开展工作,并在 天内出具审计报告。
4.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我方承诺按上述报价完成本项目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服务。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
致: 灌云县******* (询价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贵单位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各级领导审查、监督、如有不符,愿接受任何处罚。
报价人:(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合法的营业执照;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2月—2018年4月);
5、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提供工程审计合同、审计报告、审定单1份,三者缺一不可);项目财务审计(提供项目财务审计合同、审计报告1份,二者缺一不可);
6、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8、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9、保证金电汇底单;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以上资料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如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件6: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单)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以及资质等级如下:______________。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询价采购服务的详细要求和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详细要求
1.范围: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工程审计机构(包括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服务)。
2.凡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完全具备询价采购公告中要求规定的条件,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备查项目不提供原件备查的,视为不具备资格,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3.凡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须按本询价采购文件所附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本次询价采购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为:
3.1投标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 报价书(格式见附件3)。
3.1.2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附件5:
3.1.3本项目的实施组成人员资历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拟在本项目中的任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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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工程审计工作方案;
3.1.5按照本文件应当提供的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原件开标时备查);
3.1.6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3.2对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3.2.1投标文件请用中文表述,应正式打印,并装订成册;
3.2.2投标文件必须齐备、完整,不得缺项、漏项,投标文件中除对错误的地方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3.2.3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供应商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资格、资质及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外,在响应文件中对这部分材料可用复印件装订,但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2.4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文件3.1和3.2条要求的,该投标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3.3价格组成:
3.3.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含税价);
3.3.2报价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实现本次采购项目(包括财务审计、工程结算审核、第三方验收及绩效评价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3.3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进行修正。供应商拒绝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供应商出现违法违规投标行为,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的投标保证。采购人在供应商出现不当行为时,可根据第4.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2 在评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4.4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参加投标供应商单位账户以电汇的形式提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下述指定的账户。(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以及详细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便保证金的及时退还。
保证金收款单位: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467671153096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4.5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供应商在本次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单独加封条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名称。
5.3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5 月22 日10:00整前送达指定地点,凡逾期或超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5.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部分 询价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询价采购的工程审计机构项目(包括工程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第三方验收、项目绩效评价服务)是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三类项目),项目总投资7900万元,涉及小伊、下车、杨集、龙苴、同兴、南岗、圩丰7个乡镇。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结束,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审计、第三方验收及绩效评价服务,结束后移交上述内容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
二、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对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三类项目所建设的工程(以施工合同总额)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三、项目财务审计
对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三类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四、项目验收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对三类乡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
(一)项目验收依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84号令);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检查办法(财发〔2011〕31号);
3、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
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其它有关规定;
5、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
6、江苏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苏农开〔2006〕19号、苏财农发〔2006〕39号);
7、关于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管理审批权限的通知(苏农开〔2017〕5号);
8、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9、江苏省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0、2017年度项目选项入库通知,项目与资金计划及相关批复文件(附件)、计划调整报告及批复文件;
1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三标”设置有关要求;
12、设计图纸等及相关国家省市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二)项目验收内容
1、项目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库建立、计划编报、转批及计划调整情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批复情况;项目各项建设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已建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等。
2、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是财政资金配套到位情况;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自筹资金落实、使用情况;有关费用(项目管理费、监理费、工程管护费等)提取使用情况;县级报账制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执行情况;资金预决算和会计核算情况等。
3、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公示执行情况;工程产权移交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
4、档案资料情况。项目档案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按规定分类立卷和归档。
5、监理、质量检测情况。主要检查监理、质量检测开展情况。
(三)验收方式
(1)验收组成立
验收组由以下人员组成:持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专家1名,负责财务验收;持市政专业、水利专业工程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专家各1名,负责工程验收;持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农田水利类项目管理专家1名,负责查阅项目档案资料;其他人员由验收组根据工作需要报委托方审核后确定,采购人带领验收组进场,采购人负责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2)验收方法及要点
验收组采取查资料、实地检查和走访农户等方法。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对验收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1、查阅项目和财务档案资料。通过查阅资料,检查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计划批转、计划调整、项目建设管理和单项工程竣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财政资金配套、拨付及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自筹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检查项目管理费、监理费、设计费、审计费、质量检测费、工程管护费等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检查项目与资金档案整理情况。
2、对项目进行检查。
建设规模。检查项目区规模与批复的计划数和上报完成数是否相一致。
工程量。一是持竣工图、表,对图上标有的所有工程,在现场逐一核对,查看是否按计划施工,有无未完工程;核查项目设施(设备)型号是否与计划一致。涉及长度为单位的道路、渠道,以及所有渠系配套建筑物等须现场验收所有单项工程,二是查看农田林网完成情况,核查树种是否对应,数量、尺寸是否符合,成活率、保存率情况如何。三是竣工数和计划数是否一致,有无调整审批手续。
工程质量。验收组实地查看工程质量情况,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对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理情况、发放的工程质量合格证情况进行检查等。
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对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测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管护。主要查看项目区建筑物、沟渠、道路、树木是否得到有效管护,了解管护资金、管护人员责任是否得到落实、资产是否及时移交。
资金使用。财政资金报账手续是否规范,自筹资金使用手续是否完备。
3、验收组成员交流。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参验人员交流各自验收情况,形成统一意见,并进行综合评分。
4、验收问题确认。验收组每位成员针对分工验收的项目填写工作底稿,并签名确认,在此基础上形成问题汇总表,签字确认,作为项目验收评价和整改的依据。
5、交换意见。验收组对验收项目的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及运行管护、项目与资金管理、效益发挥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存在问题初步整改意见,与县级开发、财政部门集中交换意见。
6、验收表格填写。实地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及时填写评分表、项目工程、资金、绩效情况检查表等表格。验收人员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并在评分表等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验收有关表格在交换意见后存档。
(四)提供给第三方验收的基础资料
1、项目资料(前期资料、项目计划、招投标资料、设计图纸、调整变更手续、监理资料、质量检测、各类合同等)及财务档案;
2、有关图件(项目区位置图、原状图、规划图、竣工图、工程定点定位表);
3、项目竣工验收统计报表;
4、年度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5、项目验收相关的资料。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评为“合格”:
(1)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要求;
(2)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健全;
(3)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能够按照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材料,各项管理程序规范;
(4)按计划全面完成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工程规划设计合理,达到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管护制度落实,正常发挥效益;
(6)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自筹资金有据可依,全面完成项目投资计划;
(7)资金投向和使用合理,报账及时,管理规范;
(8)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按要求进行审计;
(9)项目及财务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有序。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超越权限,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包括变更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实施单位和建设内容);
(2)项目申报和实施中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
(3)存在挤占、挪用、抵顶财政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4)未全面实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财政资金未实行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5)拒绝配合验收组工作。
评分分值为100分,第三方验收根据检查的主要内容评分,达到要求为满分,否则,依据评分标准扣分(详见 表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评分表)。
(六)项目验收需出具的验收成果
项目验收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验收成果:
1、验收工作底稿。对项目全面验收所有单项工程及资金档案检查的现场手稿原件一套。
2、验收问题汇总表。经签字、盖章确认后的问题汇总表原件。
3、验收评分表。经签字确认的分项目打分表。
4、验收结论表。根据验收评分表出具经签字确认的分项目验收结论表。
5、工程核查表。主要核查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根据项目计划批文及调整批文核查所有工程量和工程位置是否按照计划实施,有无未完工程和擅自调整工程。
6、验收报告。根据项目工程实际完工率、工程质量、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情况、拨付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分项目分别出具土地治理项目、丘陵山区开发项目、滩涂垦区配套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总体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议、验收结论、项目验收用表等)。
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组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以上资料,并移交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
(七)验收用表
表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评分表
表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问题汇总表
表 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工作底稿
表 3-1: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底稿
表 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结论表
表 5: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验查情况表
表 6: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完成情况汇总表
表 6-1: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到位支出情况检查表
表 6-2: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表 6-3:项目管理费使用情况表
表 8-1: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类项目档案检查情况表
五、项目绩效评价
对灌云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丘陵山区、滩涂垦区配套三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按省局的文件《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进行。主要包括项目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情况,走访项目区农户。主要采取目标比较法和调查法,听取农民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了解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民受益情况,推进高效农业发展情况,增加带动农民收入情况等,对项目建设进行绩效评价。按要求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表
2.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农户、乡村、农户汇总)
3.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统计表(资金、效益)
4.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评分汇总表
5.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8: 一、评标办法:
1、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无条件退还。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异议及质疑
(一)投标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接收。
六、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