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3-09 阅读次数:】
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受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的委托,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 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GYZFCG2018030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坚持以《土地调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为依据,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为指导,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数,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及土地权属各类资料,按照土地调查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全面查清各类土地利用情况,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综合分析土地利用现状,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进一步提高土地基础数据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全面查清灌云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完成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并按时上报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使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下一步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提供数据基础。【注:根据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计划中安排的工作内容:2018年07月01日-2018年09月30日,开展内业建库工作,总结三调(一期)工作经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二期)含农村不动产基础测绘招投标工作。】
(二)本次项目招标共分2个标段。
标段1: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内业数据预处理及建库
标段2: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外业调查
注:本次招标同一投标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竞争,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参加以后标段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开评标顺序:按标段1、2依次进行。
(三)工期要求: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一期)示范项目;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的所有工作。
(四)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标段1: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内业数据预处理及建库】最高限价为: 400 万元;【标段2: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外业调查】最高限价为: 135 万元。
(五)本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描述。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一)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专业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一)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8年03月12日至2018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京路88号恒驰大厦9楼)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数量:2份,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表(附件一);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①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具有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企业基本户中汇出,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1: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内业数据预处理及建库】人民币 捌万元 整;
【标段2: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外业调查】人民币 贰万柒仟元 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前到达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确认为准,逾期视按放弃投标权利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室自行换取(换取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电汇单复印件)。
收款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467671153096
开户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联系人: 朱亚娟 电话0518-88885209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本项目拟定于2018年03月29日09:30分,于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公开开标。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付款方式:
(1)完成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一期)示范项目的调查工作,支付全部工程款的30%;
(2)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工程款的30%;
(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30%;
(4)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测绘工程奖后支付全部工程款的5%;
(5)剩余5%工程款作为项目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支付。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灌云县伊山镇小鸭河路2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0518-88857776
采购代理单位: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联系人:王工(18751257891) 仲工(15751237599)
联系电话: 0518-81887004 传 真: 0518-8551249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09日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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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灌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一期) |
项目编号 |
GYZFCG201803002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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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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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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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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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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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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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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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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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03月16 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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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