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19 阅读次数:】
黄河路改建工程二期项目检测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1712017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黄河路改建工程二期项目检测工程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黄河路改建工程二期项目检测工程
二、项目概况及及要求:
1、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总长1016米,宽27米,项目位于东王集乡伊东村、西起云台大道,东至东方大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改建,沿路给水、雨水、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见证取样检测如水泥、钢筋、砂石、混凝土、砂浆、混凝土掺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的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如路面砖路缘石路面石材、井盖及雨水篦、粗细集料、矿粉等检测服务,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应由检测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3、工期:接甲方通知后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4、本次询价预算为13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三、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③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市政(或道路)工程材料检测,并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资质认定;或者具有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
④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⑤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拥有专业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提供涉及检测人员的上岗证证书);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打足,数目多、数目少或不是一次性打足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
整个工程所涉及的检测项目均检测完成且出具检测报告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3个月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整。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
九、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十、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询价人(盖章):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0511628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37860069/0518-85591613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
灌云县 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 灌云县****** (询价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2. 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供货,并在 天内供完。
5.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内容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价 (元/个) | 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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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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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大写): | |||||||
投标保证金: | |||||||
供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
质保期: | |||||||
优惠条件:(如有时) |
注: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的书面承诺
致:
我单位承诺在参与 (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未受到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有效的: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资质认定证书;
4、涉及的检测人员上岗证证书;
5、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
6、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8、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货物需求
一、招标规模:道路总长1016米,宽27米,项目位于东王集乡伊东村、西起云台大道,东至东方大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改建,沿路给水、雨水、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二、招标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如水泥、钢筋、砂石、混凝土、砂浆、混凝土掺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的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如路面砖路缘石路面石材、井盖及雨水篦、粗细集料、矿粉等检测服务,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合同的要求应由检测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三、设计服务期:接甲方通知后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附件6: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并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5.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6.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六、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整,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以上所有费用必须在中标公示后一周内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