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05 阅读次数:】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灌云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灌云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式垃圾压缩箱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灌云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
项目编号:GYZFCG201712002
预算金额:16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移动式垃圾压缩箱10个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3、质量要求:合格。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④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⑥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京路88号恒驰大厦9楼)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提供资料不齐全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拟定于2017年12月26日9:30分,于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4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打足,数目多、数目少或不是一次性打足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灌云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于主任
联系电话: 13775460555
联系地址:灌云县恒驰大厦17楼
2、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5591613/13337860069 传真:0518-58891613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十、其他说明事项
2017年12月5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 |
项目编号 |
GYZFCG201712002 |
投标单位名称 |
|
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投标单位地址 |
|
邮 编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
传 真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2日17:30 |
||
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2017年12月12日 17:30前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