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4-28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海县司法局委托,对东海县司法局智慧法务机器人及微信法律顾问塔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海县司法局智慧法务机器人及微信法律顾问塔群项目
二、项目编号:JSBZ2018041901-01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壹个标段,最高限价:61万元。智慧法务机器人及微信法律顾问塔群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带身份证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于2018年 05月07 日17:00以前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楼1—406))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05月18日14: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8日15: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6楼开标室。(晶都大道28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 05月18日15:30分。
开标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6楼开标室(晶都大道28号)
评标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楼评标室 (晶都大道28号)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3000.00 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司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海宁西路分理处;
账号:3205 0165 1536 0988 8888。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8年05月 17 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保证金单子打印盖公司公章,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九、本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景民
电话:0518-87785009 18261306699
地 址: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楼1—406)
2、采购人: 东海县司法局
联 系 人:高建宝
联系电话:13675248111
地 址:东海县海陵路
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8 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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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海县司法局智慧法务机器人及微信法律顾问塔群项目 |
项目编号 |
JSBZ2018041901-01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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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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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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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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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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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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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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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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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 07 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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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
1、投标人在2018年05月07 日17:00点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