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11 阅读次数:】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司法局的委托,就台式机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东海县司法局台式机采购
项目编号:DHCGXJ2017194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拟采购台式机采购25台,详见第五章参数,投标文件报名后取得。
2、供货期:中标后7日内供货完毕验收合格。
3、参与本项目的竞标人需在2017年12月13日18:00之前缴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至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现金缴款单、汇票和支票。收款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城中支行;账号:459858225380。采购中心有权拒收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并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报名而直接汇款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已在我中心备案供应商无需再行缴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2016年度经会计师实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标的物。
四、报名登记及开标信息: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2月13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楼515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未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报名登记表(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二)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整
3、开标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6楼会议室
请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份,于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整之前,密封送达至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6楼会议室,本项目只接受当面提交的投标文件,传真、邮件等其他任何形式均不予接收!
五、预算价及成交原则:
1、本项预算总价为11.2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2、在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采取报价最低价中标原则。如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以此类推。
六、联系事项:
有关本项目采购信息请持续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292719,联系人:窦鑫。业主联系人:高主任,联系电话603481。
附件一:
东海县司法局台式机采购DHCGXJ2017194报名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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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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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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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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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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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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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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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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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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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14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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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 2、投标人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3、请投标人慎重考虑供货期和报价,对恶意低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履约的供应商,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两年,给予通报批评。 |
附件二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