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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赣榆区检察院政府采购空调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区检察院的委托,就其空调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赣榆区检察院空调项目

(二)采购编号: GZC2018X146

(三) 计划编号:2018)赣财采字2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精密空调1台、库房监控系统1套,预算:107000.00元。

(具体技术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未尽事宜由询价小组负责解释、评定)

 四、询价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一)采购文件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0802日起,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页面顶部“请登录”,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下载。

(二)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网银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080716:30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至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持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723室),盖章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且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开户行信息见本公告第七条)。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080815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080815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工    

(五)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8080815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1

(三)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一)本项目由我中心王工  刘工负责。有关询价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业务联系电话:0518- 86267070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赣榆区检察院(联系人:王祥亮   联系电话:13961305066

(三)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收款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3207210011010000303539
开户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14307100104

保证金联系人:董妮妮   联系电话:0518-86031919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