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19 阅读次数:】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榆区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劳动仲裁院、学生资助中心、大岭中心小学的委托,就办公设备、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采购项目赣榆区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劳动仲裁院、学生资助中心、大岭中心小学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监控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GZCX20172-266-267-268-270 (三) 计划编号 赣财采字6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分包一:赣榆区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网络监控设备设备1套; 分包二:赣榆区劳动仲裁院数码复合机1台; 分包三:赣榆区学生资助中心电脑8台、相机1台、一体机2台等; 分包四:赣榆区大岭中心小学电脑16台。 (具体技术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未尽事宜由询价小组负责解释、评定) 四、询价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一)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17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起,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发出方式:投标的供应商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 (三)其他有关事项: ⑴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包一:人民币叁仟元整;分包二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分包三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分包四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2月25日09:30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至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同时至采购中心换取开具的收据,投标文件中附收据复印件。(交纳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户行信息见本公告第七条)。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25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 (五)其他有关事项:无。 (二)开标地点: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其他有关事项:无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赣榆区抗日山烈士陵园管理处(联系人:贺龙广 联系电话:13851392369);劳动仲裁院(联系人:吴茂庆 联系电话:13851205202;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15896108868);大岭中心小学(联系人:徐茂兴 联系电话:13912176408)。 (三)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收款人: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保证金联系人:董妮妮 联系电话13961363303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