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08 阅读次数:】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赣榆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___赣榆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磅项目__________
采购项目编号:____ GZC20173-23________________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地磅2台,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时提交资格要求原件审查):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材料,营业范围在本次投标范围内)(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确认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投标报名表。
其他说明: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
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报名表”(附后加盖公章)于2017年12月13日12:00以前送(发)至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开户行 :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 :320 721 0101 2010 0000 6123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7年12月13日12:00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投标人应于同时间前到赣榆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收据或收据拍照件(投标书需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投标单位必须于2017年12月13日12:00 前按规定缴清,采购中心有权拒收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于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的投标商,采购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准其参与赣榆政府采购活动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五、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起
采购文件发布地点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其他有关事 项:无
六、竞标文件接收信息:
竞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2月14日08:30
竞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09:00
竞标文件接收地点:_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19开标室____
竞标文件接收人: _樊女士、李先生________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09:00
开标地点: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19开标室____
其他有关事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机构联系人:樊女士、李先生_
招标单位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
联系电话: 0518-6221678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俨15251272316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