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0-23 阅读次数:】
赣榆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赣榆区2016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GZC20171-34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赣榆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赣榆区2016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二)采购编号 GZC20171-34 计划单编号 赣财采字42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 分包一:配套3立方封闭式垃圾箱150个; 分包二:17立方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2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投标人须是货物的原厂制造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六)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解释、评定) 四、招标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一)招标采购文件发出时间:2017年09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起,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采购文件发出地点: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区公共服务中心五楼) (三)招标采购文件发出方式:投标的供应商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 (四)其他有关事项: ⑴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包一: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分包二:人民币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0月15日17:30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非现金形式交纳至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同时至采购中心换取开具的收据,投标文件中附收据复印件。(交纳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户行信息见本公告第八条)。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⑵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必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于2017年10月15日17:30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达 (格式见附件一)。 本项目无答疑会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0月20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孙先生 李先生 (五)其他有关事项:无。 (二)开标地点: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其他有关事项:无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赣榆区环境保护局(联系人:董淑海 联系电话:13815685313 联系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215号); (三)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收款人: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投标保证金事项联系人:董妮妮 联系电话:13961363303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附件一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赣榆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将参加贵中心于__月__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GZC20171-34赣榆区赣榆区2016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设备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_______(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于2017年10月15日17:30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达至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如果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参加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咨询:0518-86260257;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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