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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采购公告]关于锦屏山游步道-吴窑村道路改建工程的公告

锦屏山游步道-吴窑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锦屏山游步道-吴窑村道路改建工程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锦屏山游步道-吴窑村道路改建工程

2、项目编号:HZZCGK2019115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8.2226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6、招标范围:锦屏山游步道-吴窑村道路改建施工,全长约620m,路面宽度2.0-3.5m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原件核查)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核查)

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核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件核查)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2月至20197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原件核查)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927830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9279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接收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刘承杰,联系电话:15061306882

五、投标文件开启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19927900

(二)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六、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房主任  联系电话:231929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承杰  联系电话:15061306882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191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八、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供应商投标时须按以下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下列账户:

户名: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账号:518900007310601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锦屏山游步道-吴窑村道路改建工程投标保证金

2、联系人:赵会计 电话:0518-85838116

3、缴纳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缴纳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程序:

供应商使用电汇、网银方式将保证金汇至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账户。

注意事项:

A、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开票人员外出、前来开票途中堵车等各种情况,确保保证金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后果。

C、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

5、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按缴款时的账号返还。

十、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96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91318:00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96日至2019913日。

投标报名:本项目只接收网上报名,供应商报名情况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报名信息”显示为准。报名前供应商必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页面,在页面左侧登陆“供应商系统”登记信息,进入“交易乙方”系统,在“交易文件下载”中完成所参加的项目 “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其他报名方式均无效。

招标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证书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CA办理窗口;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工,18005133017

报名费: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网上自行缴纳(支付平台已经上线使用,报名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完善单位信息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没有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响应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96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于 2019/09/06 17: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