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6-18 阅读次数:】
关于锦屏山景区停车场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的采购公告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锦屏山景区停车场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锦屏山景区停车场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HZZCGK2019055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8.91969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招标范围:锦屏山景区停车场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40日历天
工程地点:海州区锦屏景区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的不需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4.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采购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⑶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⑼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及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有效证明(2018年12月-2019年5月).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12月-2019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7)采购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采购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采购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项目报名:1、本项目只接收网上报名,投标人报名情况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报名信息”显示为准。报名前投标人必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页面,在页面左侧登陆“供应商系统”登记信息,进入“交易乙方”系统,在“交易文件下载”中完成所参加的项目 “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其他报名方式均无效。
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6月18日,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5日,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6月18日8时30分
2、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17时30分
3、招标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4、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证书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CA办理窗口;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孙工,18005133017。
5、报名费: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完善单位信息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在开标时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及G1和G2值。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2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2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9家和以下1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采购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标准如下: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值为90%。
注: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9日下午14: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下午15: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接收人:何工
接收人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7月9日下午15:00:00
开标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1、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17时前交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人名称与项目编号。
户 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州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帐 号:11530188000110389
2、请投标人携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08室,联系电话:0518-81090999。
3、经确认的保证金到账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房科长
联系电话:0518-86089613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2、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传真:0518-8109099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8室
(一)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