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22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苏光中心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苏光中心小学的委托,就其连云港市苏光中心小学特殊资源中心配套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苏光中心小学特殊资源中心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ZZCXJ2018020
(三)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1、资源教室由资源教师负责管理,主要为智障学生、自闭症学生、脑瘫学生、听障学生、视障学生、语言障碍学生等提供支持服务等,详见询价文件采购要求。
2、采购预算价:19.7373万元(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本次投标内容)并提供复印件材料,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人要提供被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近一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提供近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2、货物的报价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五)报名登记及开标信息
1、报名登记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请申请人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每套询价文件300元整,售后不退;
2、报名登记地址: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壹品国际B座20楼)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前
4、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整
5、开标地点:海州区铂金公馆南侧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室(如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六)、报名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2、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询价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再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仟玖佰元整(3900.00元)
户名: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新浦支行
账号:327006013018010193496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05133989
交纳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7时前按规定的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超出本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询价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www.lygzfcg.gov.cn)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05133989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壹品国际20楼
采 购 单 位:连云港市苏光中心小学
采购人联系人:许校长
联系电话:13645132955
连云港市苏光中心小学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22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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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苏光中心小学特殊资源中心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HZZCXJ2018020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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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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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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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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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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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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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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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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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24日下午17:30前 |
项 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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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此处需注明投标单位的汇款账号、汇款银行等资料,方便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盖章: |
说明:采购人将投标人在2018年8月24日下午17:30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证件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及相关证件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采购人以后将拒绝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