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21 阅读次数:】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经三路(朐凤路-梧桐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经三路(朐凤路-梧桐路)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其该项目的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经三路(朐凤路-梧桐路)建设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HZZCGK2018067
2.3 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
2.4工程规模: 经三路(朐凤路-梧桐路)道路施工,为新建工程;属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 2.83km,红线宽 30m;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土方、基层、面层)、涵洞、雨污水管道、交通设施、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等。本次实施范围工程总造价约3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 270日历天 ,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 监理合同估算价: 最高限价46.8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3月至5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少于2人(不含总监);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不少于2人(不含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 (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5、投标单位拟报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总监(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2018年1月-2018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身份证原件)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8、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申请人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可至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大厦A座1811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报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时间为2018年 8 月 21 日-2018年 8 月 27 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时00 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9月11 日 15 时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铂金公馆南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1开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15时00分
7.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铂金公馆南海州社区服务中心四楼413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仟元整
开户名:江苏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华支行
帐号:11310188000078552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8年9月10日16:00之前)到达保证金帐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9.1采购单位: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15905133616
9.2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5751228684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大厦A座1811
江苏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2018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无分标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手 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投标人在 2018年8月27日下午17:00点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