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3-09 阅读次数:】
海州区法院高清科技法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ZZCGK2018011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海州区法院高清科技法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海州区法院高清科技法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ZZCGK2018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高清科技法庭是利用先进的视频编解码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对庭审过程中的庭审笔录、证据展示、庭审直播、法庭内部各种设备进行集中控制的一种法庭模式,并通过中心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详细配置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为本地通信运营商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取得核心设备(核心设备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第7条)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三年年服务承诺函原件。
5、因为本项目的特殊性,各个投标潜在供应商在报名后必须和采购人联系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采购人对现场勘察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踏勘后,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不论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任何变化,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此次招标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或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85683570;或登录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804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带投标报名表(附件一)及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复印件(注: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本地运营商证明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份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3月29日 上午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 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铂金公馆南海州区社区服务中心四楼东413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9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铂金公馆南海州区社区服务中心四楼东413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5106903
传真电话:0518-85106903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弘瑞楼804室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13805135619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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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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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ZZCGK2018011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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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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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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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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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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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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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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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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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3月15日17:30之前 |
项 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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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此处需注明投标单位的汇款账号、汇款银行等资料,方便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单位盖章: |
说明:采购人将投标人在2018年3月15日17:30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证件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及相关证件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采购人以后将拒绝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