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经济技术开发区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经济技术开发区
湖西路北段东侧公园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湖西路北段东侧公园新建工程 JSZC-320791-XHZX-C2025-003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91-XHZX-C2025-0031 

项目名称:湖西路北段东侧公园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1.29886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512988.6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苗木栽植、园路、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建设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2025年03月(含)至今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资格审查环节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二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开标会议结束后,等待磋商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环节等候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联系人:陈岩

联系电话:0518-8234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岩

电话:0518-8234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