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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公告]关于开发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物资采购的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开发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物资采购(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38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KZC202102-03

项目名称:开发区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008万元,最后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1:1采样管+咽拭子3200套、1:10采样管+咽拭子8000套、试管架160个、样品存放箱(UN281466个、采样棚165个。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交货,2年质保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31日至202134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接收时间:2021388:30

截止时间:202128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138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副本份数:2

2. 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不收取保证金。

3. 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810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18-82340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创智大厦二楼211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18-82348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18-82340220

九、谈判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谈判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谈判文件无效,谈判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 0518-85861319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疫情防控事项

谈判采购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谈判地点。进入交易中心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谈判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谈判仪式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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