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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评估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本中心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开发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评估服务商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评估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KZC201808-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水平,根据开发区“263”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8年工作安排,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需要开展新一轮达标排放及改造完善工作,我区共有24家重点企业(见附件)被列入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名单。

根据问题导向、精准管控工作要求,开发区环保局计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4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工作,对其废气产生、收集、处理情况及各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出具详细的问题清单报告。该采购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不超过3家技术服务商

该采购项目总预算48万元,平均单价不超过2万元/家,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列入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评估和综合整治的重点企业名单。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合格磋商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1月至6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817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817日上午9: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206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王先生 0518-80218920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817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206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迟女士 联系电话:0518-80218701

(二)集采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218920

本集中采购机构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财政局901 邮政编码: 22204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磋商供应商投标时应向招标方交纳48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利息)。

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缺少该项将被当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截止于开标前3天内存入或汇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交标书时提供已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账户如下:

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

帐号: 11280188000111312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报名及本磋商文件提供: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881417:30以前场送达项目联系人处或扫描发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kfqzhfcg@126.com,是否成功报名需获得项目联系人的确认。提交报名表时请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并提交。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86

 

 

 

 

附件: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单位名称

 

磋商单位地址

 

  

 

磋商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采购中心将磋商供应商在201881417:30之前递交或传真磋商报名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磋商供应商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