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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采购的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LKZC201804-02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要求,开展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普查,需承担工作内容: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开发区范围内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等普查任务。内容包括:普查表印刷及培训工作,污染源普查对象清查,全面普查,污染源监测及核算,普查资料的建档,数据录入及制图、校核、加工,普查实施方案及技术报告,协助完成成果发布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提交普查质量自评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查通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请提供相关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其它内容需作出书面承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当地人民检察院或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85683570);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8423日下午5:30以前现场送达项目联系人处或扫描发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kfqzhfcg@126.com,是否成功报名需获得项目联系人的确认。

提交报名表时请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并提交。

六、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2018416日,电子邮件发送。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58日上午9:30前(超过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F206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先生   0518-80218920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5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F206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218920

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财政局901室。

邮政编码: 222047

采购人联系人:侍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328830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882719

连云港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汇款银行及帐号:江苏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  11280188000111312

十、踏勘现场:

为达到良好项目服务要求和质量,投标人有义务勘察现场,了解开发区范围内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的具体信息,如普查对象数量、类型等,核算普查工作量并据此投标报价,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侍先生    联系电话:0518-80328830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88271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416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经办人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

1.采购中心将投标人在2018423日下午5:30以前现场递交或扫描本“投标报名表” 及相关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中心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已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存在放弃投标未告知、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等行为的,采购中心将视情节轻重记入开发区投标人诚信档案。

   

 

 

 

 

 

附件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日在   县(市、区)

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查询联)      编号

 

    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查询部门、单位:(印)

个人: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

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承诺单位(个人):

承诺单位经办人: